索 引 号 | 01606432-4-2019-000076 | 主题分类 | 文秘工作 |
发布机构 | 政府办 | 发文日期 | 2019-10-18 |
名 称 | 关于调整洛南县烤烟产业奖励政策的通知 | ||
文 号 | 洛政办发〔2019〕48号 | 主 题 词 |
必威体育网站办公室关于调整洛南县烤烟产业奖励政策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直属机构:
为加快我县烤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,实现农民增收、财政增税目标,促进烤烟产业健康持续发展,根据县政府2019年第16次常务会议纪要有关精神,将烤烟产业奖励政策调整如下:
一、烟税奖励政策
1.按照种烟镇办当年完成烟税总额的10%予以奖励镇办,其中90%资金用于镇办工作经费,10%用于奖励镇办、村(社区)、组三级干部烤烟生产有功人员。该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划拨镇办专户,并做好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。
2.按照全县当年完成烟税总额的2%予以奖励烤烟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。该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划拨到县烤烟办,由县烤烟办和烟草公司制定具体奖励办法负责予以兑现。
3.按照每年对种烟面积在千亩以上,且产量达到3000担以上的村,每村奖励10000元。该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划拨到县烤烟办,由县烤烟办负责考核予以兑现。
4.每年从烟税中安排县烤烟办生产和工作经费30万元,用于烟农培训、烟田的轮作倒茬和抓点示范工作。安排20万元,用于烟区基础设施维护费用。安排县气象局50万元,用于防雹点建设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。
二、烤烟风险基金政策
每年提取烟税总额的8%,烟农每交售1公斤烟叶收缴0.1元建立烟叶风险基金,该资金划拨县财政专户,专项用于烟叶生产受灾给予烟农补偿。如果发生烤烟灾害,由县烤烟办和烟草公司负责灾情审核,县财政局负责通过一卡通予以兑付。
三、烟农生产成本保障线政策
为充分调动烟农生产积极性,降低种植风险,烟农成本保障线标准,由原来的1200元/亩调整为1500元/亩。
以上烤烟产业奖励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必威体育网站办公室
2019年10月17日